垂直吊运安全技术规定讲解了垂直吊运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该规定明确指出,行车必须通过上海市建设机械测心验收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才能投入使用。行车司机需持有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接受专项安全教育。行车的安全装置必须完好齐全,定期检修,包括升降和运行限位、缓冲器、夹轨钳、接地装置等。行车运输系统的基础和轨道压板螺栓每班检查,电缆线需加强保护,防止磨损。起重索具需定期检查更换,确保钢丝绳、卸克、吊环等无损坏且安全系数符合标准。行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制度,与起重指挥密切配合。行车起步时需发出信号,吊运重物时避免施工人员作业点。井口吊运时需发出信号,提示井下人员远离吊物下方。行车司机需定期检查吊具、索具,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六级以上大风时,必须采取防风措施,行车停用时需有效固定。交接班时需认真记录,并在施工作业完毕后切断电源。垂直吊运安全技术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起重运输等行业,特别是涉及垂直吊运设备的操作和管理人员。该规定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详细的设备检查、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垂直吊运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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