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例会及纪要签发规定1. 工地例会是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或主持,每周(月)召开一次。研究协调施工现场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2. 参加人员:2.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部成员;2.2 承包商项目经理及其它有关人员;2.3 建设管理单位代表;2.4 需要时还可邀请其它有关单位参加。3. 会议主要议题3.1 检查上次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3.2 检查工程进展情况;3.3 对下阶段的施工进度进行预测;3.4 检查渝 1 施工项目部和渝 2 施工项目部设备人力投入情况;3.5 施工质量、加工定货、材料质量与供应情况;3.6 有关技术问题;3.7 设计变更;3.8 索赔工程款支付;3.9 建设管理单位对渝 1 施工项目部和渝 2 施工项目部提出的违约罚款要求。4. 会议纪要与签发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形成,经与会各方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发,分发给有关单位,发文要有记录。会议纪要主要内容:4.1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4.2 参与单位及人员;4.3 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4.4 决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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