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德州电厂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讲解了2005年10月16日发生在华能德州电厂的一起严重安全事故。该事故发生在2号炉电除尘改造施工现场,当时由浙江诸暨菲达环保钢结构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上午10:50左右,两名施工人员罗和郭正在27.35米高的平台上进行焊接和安装工作。罗在取焊条时未选择安全通道,而是选择了宽度仅为0.28米、长度为2米的侧风板上行走,导致不慎从27.35米高处坠落至9米高的灰斗侧板,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事故直接原因是罗违章行走于无防护设施的钢梁上。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暴露出外包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分析预控等方面的不足,以及对外包工程监督管理的不力。华能德州电厂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适用于电力行业尤其是火力发电厂及其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它提供了深刻的安全警示案例,强调了在高风险作业环境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对于从事类似高空作业的工人来说,该文件提醒他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循安全通道和防护设施的使用规定,避免违章行为。此外,对于企业安全管理层而言,该案例突显了加强外包工程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及落实危险点预控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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