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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德州电厂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88756 上传时间:2022-02-0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1.8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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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能德州电厂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1、事故经过 2005 年 10 月 16 日,华能德州电厂2 炉电除尘改造,安装由浙江诸暨菲达环保钢结构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包。上午 10:50 左右,在2 炉电除尘改造施工现场, 浙江菲达施工队施工人员罗 (有焊工证) 、郭(安装工)正在安装2 电除尘北侧标高 27.35 米处平台及栏杆,他们在北侧西半部施工,焊条用完,罗摘下安全带挂钩去取焊条。正常行走应向南走安全通道,罗却直接向东,走宽 0.28 米,长 2 米的侧风板上边沿钢梁(此段北侧因施工设备摆杆占据,平台还未安装,留有 2.21.85米的空洞,南侧为灰斗,无任何防护设施) ,不慎坠落在标高为 9 米

2、的灰斗侧板上,头部撞击到灰斗侧风板,后掉入灰斗底部。现场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2、事故直接原因焊工罗(死者)在取电焊条的过程中,未走安全通道,违章从标高 27.35米两侧均无任何防护的宽 0.28 米,长 2.2 米的侧墙顶部钢梁上通过,是造成该高空坠落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3、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此次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是一起职工安全意识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差,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违章造成的一起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单位为:浙江诸暨菲达环保钢结构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事故暴露出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不完善、要求不严,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工作未落实;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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