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庄孜煤矿瓦斯爆炸讲解了1985年8月24日发生在安徽省淮南市新庄孜煤矿的一起严重责任事故。该矿原设计年产能力为150万吨,后核定为180万吨,属于高沼气矿井且具有煤和瓦斯突出危险。事故发生地点位于4411353米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此工作面从1985年2月开始施工,在事故发生前共掘进了195米。进入8月份以后,风流中瓦斯平均浓度和涌出量显著上升,特别是放炮后的瓦斯超限问题尤为严重。8月24日8时35分,由于放炮员违反操作规程,放炮后明火点燃瓦斯,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2人受伤,经济损失约136万元。事故原因主要在于放炮时未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如未将炮眼内煤粉掏尽、未装座底
2、泥等;此外,8月份炮后瓦斯涌出量增大,但有关领导和部门对此现象重视不足,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同时,矿区对长期违章装炮、放炮行为缺乏严格检查纠正,安全技术工作不到位,通风区领导对瓦斯日报表审阅马虎。基于此,安徽省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包括撤销矿分管通风副总工程师毛某某的职务,撤销矿长田某某的职务,给予矿党委书记宋某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矿务局局长杨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并要求局党委书记吴某某作深刻检查。为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如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通风瓦斯和放炮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定期分析矿井瓦斯涌出情况及对策、控制瓦斯浓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以提升职工素质和安全观念,对特殊工种进行严格培训并坚持持证上岗。新庄孜煤矿瓦斯爆炸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那些存在高沼气风险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对于从事煤矿开采、安全管理、通风管理和爆破作业的人员来说,本文提供的案例分析和事故预防措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可以帮助这些领域的工作者了解类似事故的原因和后果,从而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安全规程的执行,加强对瓦斯浓度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对于煤矿企业的管理层来说,也有助于他们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避免因管理疏忽而引发的严重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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