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停产指令 擅自生产酿祸讲解了2006年4月某煤矿在安全检查中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情况。矿井下巷道越界160米且渗水严重,封井几天后矿主将煤矿生产承包给施工队,擅自恢复生产。采用二级排水系统,总水仓使用两台22KW的水泵昼夜排水约2000立方米。5月20日32名矿工下井作业,9时20分西巷放炮发生透水事故,导致17人逃生、15人死亡。文章指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该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违章冒险作业。安全管理混乱,井下作业以包代管,缺乏专职技术人员,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超能力多点出煤。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越界开采。监管部门下达停产指令后未及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存在监管不力责任。防范措施包括加大矿业监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进行排查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采取有效制止和纠正措施;对于有水害威胁的矿井严格遵循探放水原则;加强矿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安全自保自救意识。无视停产指令 擅自生产酿祸适用于各类煤矿企业及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可以通过此案例吸取教训,认识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指令的重要性,避免违规操作带来的严重后果。监管部门则应以此为警示,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同时,也适用于从事煤矿开采及相关行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帮助他们了解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常见问题,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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