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泉市郊区野沟煤矿瓦斯窒息事故发生时间:2001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事故地点:12#煤层北翼第一顺槽事故性质:责任事故事故类别:瓦斯窒息伤亡情况:死亡 3 人直接经济损失:16 万元一、概况野沟煤矿位于阳泉市郊区义井镇王家村东,市区北岭坡居民区西,井口广场距市区 1 公里,与北岭坡居民区公路相连接,改建的 307 国道即市南外环路由井口上部通过,煤炭全部由汽车外运。该矿始建于 1976 年,隶属于阳泉市郊区煤炭工业公司,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三证齐全。井田面积 1319 平方公里,批准开采 12#、15#煤层。野沟煤矿现有两对坑口,分别为一号井和二号井。
2、一号井主采 15#煤,二号井为旧区复区,经过多次复采,已无法开采,于1994 年停采。1999 年,经矿方研究决定在二号井 175 米处开拓掘进,对12#煤层进行开采,设计能力为 3 万吨年,利用原二号井回风巷,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同年 10 月矿方向郊区煤管局提出申请,12 月 29 日得到郊区煤管局批复(阳郊煤总工办字第 31 号文)。 随即基建开始。 事故发生时,二号井已布置好第一个壁式工作面,正进行试采。该坑口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矿井总进风量为 1250 立方米分,总回风量为 1320 立方米分,屑高瓦斯矿井。二、事故经过2001 年 12 月 12 日下午班,当班出勤共计 15
3、 人,其中,瓦斯员兼安全员 1 人,放炮员 1 人,回采面陕西班组 6 人,运搬工 4 人,场面工 3 人。15 时 40 分,坑口主任苏作金主持召开班前会。16 时除留下卢春祥、朱小虎在坑上装炮泥外,其他下井人员陆续入井。人员到工作面后,安全员兼瓦斯员郭安贵先对工作面的瓦斯和顶板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人员开始分头工作。张彦平、曹建明、张小雷、崔四存等四人在工作面打眼、装药。17 时,在充填炮泥时,张彦平发现拿炮泥的卢春祥,朱小虎还没有回来,于是张彦平就离开工作面找人。其余三人在巷道中找了点炮泥充填炮眼,开始放炮出煤。出了三钩煤后,安全员兼瓦斯员郭安贵仍不见三人回来,就问在场的人,得知
4、可能出坑后就出坑找人。郭安贵得知三人未出来就又下了坑,让在工作面的曹建明去坑上各宿舍找人,约 19 时 30分,曹建明回来,告知人不在宿舍,郭安贵立即让停下工作,开始分头找人。郭安贵、崔四存、曹建明三人从机尾到回风找,三人从回风走出后,走到距回风顺槽一废槽口,发现该巷内有新脚印,郭安贵就跳进栅栏,走了三、四米就发现该盲巷内有灯光,曹建明一听说有人,急忙憋住气进入盲巷,走到张彦平跟前,准备拖人时就昏倒在地,于是便往出爬,在距盲巷 I110 米左右时,郭安贵、崔四存憋住气将曹建明拖出。郭安贵说:“不行, 谁也不能进去, 赶快抱风筒, 排瓦斯”, 郭安贵、 崔四存等人安起风机 接上风筒,排了盲巷的瓦
5、斯,将卢春祥、张彦平、朱小虎三人分别抬进新鲜风流中,进行了人工呼吸。经抢救无效,三人均已死亡。22 时 20 分,遇难人员被抢救出坑。根据调查结果推断,事故发生在 17 时 30 分。三、事故原因1该矿职工,缺乏安全基本常识,安全意识淡薄,擅自拆开栅栏,进入盲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该矿未按四、防范措施1严格外用工人的管理,工人下井前必须经过上岗培训,新工人必须有师傅带领上下井和入井工作。2严格通风瓦斯的管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能停风,停风巷边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发现瓦斯积聚立即封闭。3全矿立即开展安全民主生活会,从思想上、作风上,管理上找差距,找漏洞,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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