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瞒采场瞒过了评估 躲整治躲不了祸端山西代县大红才铁矿“12.16”重大事故透析讲解了2003年12月16日发生在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大红才铁矿的一起砸死4人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时,郑大明等4名陕西籍民工正在5号采场南采点进行打眼作业,突然上方矿体崩落,导致4人全部遇难。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违章组织开采、违章作业形成的高边坡闪岩引发的坍塌事件,属重大责任事故。该矿为私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孙国文,矿主陈果亮曾是国有大矿中层干部,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态严重性认识不足,仅以给领导添麻烦敷衍应对,直到选场可能被停产后才态度诚恳承认错误。记者随调查人员现场调查发现,大红才铁矿多个采场垂直高度超过30米,无
2、开采台阶且采用扩壶爆破掏挖式开采,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此外,大红才铁矿在2001年6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02年3月开始开采,同年6月全省非煤矿山停产整顿,该矿8月停产整治次年3月申请评估验收。专家组对0号和1号露天采场进行了严格评估,认为基本达到安全条件但需整改。然而,该矿故意隐瞒2号至6号采场的情况,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新辟这些采场,并未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制定作业规程,违法进行井硐开采,且疏于安全管理。代县安监局两次下达执法文书要求停止违规生产,该矿却阳奉阴违继续违法违规开采,最终酿成惨剧。文章还指出,代县作为贫困县,依赖采矿业发展经济,小铁矿存在先天不足、安全条件差、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缺乏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人员,简易上马的铁矿虽见效快,但难于管理,影响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瞒采场瞒过了评估 躲整治躲不了祸端山西代县大红才铁矿“12.16”重大事故透析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尤其是资源丰富地区的小型矿山企业、地方安监部门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的相关从业者。对于小型矿山企业而言,该案例提供了深刻的安全警示,强调了合法合规开采的重要性;对于地方安监部门来说,可以借鉴其中的经验教训,加强对辖区内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矿山开采从业者,则能够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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