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 ,大小:16.54KB ,
资源ID:94319     下载积分:2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9431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人工挖土安全要求技术交底.docx)为本站会员(一米阳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人工挖土安全要求技术交底.docx

1、人工挖土安全要求技术交底人工挖土安全要求技术交底1.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在从事挖土作业前必须熟悉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对使用的工具要进行检修,不牢固者不得使用;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3.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4.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5.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6.挖土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掌握购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讯

2、电缆 2M 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管道 1M 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7.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 时必须根据土质和开挖深度情况按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报告有关负责人,经过安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8.槽、坑、沟边上口边 lm 以内,不得来回上人走动,不得堆放任何物、料、机具或杂物,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1.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9.开挖深度超过 2m 时,必须在周边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栏,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槽深大于 2.5

3、m 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 2m,层问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 O.5m。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严禁在槽内或坑坡脚下休息。10.槽、坑、沟根据情况必须设置上下坡道或安全梯。进出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 50m。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槽、坑、沟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11.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等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进行清理槽作业。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12.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坐、卧、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13.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古墓等文物,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负责人报告,按要求进行处理或保护。经明查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14.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