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东北、川渝、湖南、陕西等地遭受的严重洪涝、地质灾害,8月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6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7省(市)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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