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许昌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周密组织,实施“一二三”工作法,全面推动三年行动落地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聚焦统筹谋划,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部署开展和推进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并对具体工作作出明确安排。印发《许昌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11项重大行动和41条具体措施。各级各部门积极部署推进,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已全部印发了行动方案,32个重点行业领域均制定了行业领域专项方案。同时,综合统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印发《2024年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许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许昌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从年度工作谋划、具体措施安排、落实落细责任等方面,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方位细化,确保全市上下“一盘棋”,一体化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
强化实践导向,突出做好“两个抓手”。为使三年行动扎得深、落得实,许昌市坚持“眼睛向下向下再向下”,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实际,在省“十大行动”基础上,延伸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能力提升行动”,明确了两个“抓手”(借助“万人助企联乡帮村”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一方面,依托“万人助企联乡帮村”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万人助企联乡帮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能力的通知》,充分发挥助企干部、帮村干部在基层安全生产中的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作用,通过知识卡片、影片视频、应急演练、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向企业以及乡村群众宣讲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普适性开展警示教育,纵向到底筑牢基层安全生产意识防线。目前,已通过“万人助企联乡帮村”发放各类安全生产提示信息40条。另一方面,依托现有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其中,进一步明确各网格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层层有分工、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做到信息汇集、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无缝对接,实现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探索治本之策,持续坚持“三个制度”。一是坚持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实际,对市安委会9个督导组进行了优化调整。印发《许昌市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措施、责任三个清单》,梳理24项任务、68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扎实开展。为了提升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许昌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工作手册》,用表格化的方式清晰展现31种场所(领域)的检查重点,提高了督导检查的针对性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二是坚持教育培训和宣传制度。印发《许昌市各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方案》,按照“一月一培训、一月一警示、常态化宣传教育”总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督促各单位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目前,全市累计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371场,涉及教育、住建、卫生、商贸、民政等行业领域;教育培训人数达4.5万余人,覆盖行政执法人员、工人、教师、医护、学生等多个群体。同时,许昌市安委会办公室还与许昌日报、许昌电视台等官方媒体合作,设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栏,用于强化安全宣传、曝光问题隐患,目前已累计刊发视频新闻3期、文字新闻7篇。三是坚持安全督查制度。坚持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以及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等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许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开展“四不两直”式暗访暗查、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决避免出现责任棚架。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下发督办10次,挂牌督办6次,有效督促各级各部门树牢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整改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