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鼎盛煤矿“7.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讲述了2002年7月8日14时50分,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鼎盛煤矿发生的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井下44人全部遇难。该矿原为南山区属集体企业“鹤岗市南山区七煤矿”,2000年11月出售给原法人代表殷际中,2001年6月转卖给现任矿长邹天宇,2002年6月更名为鼎盛煤矿,成为私营性质企业。该矿设计能力为3万吨/年,2001年3月开始停产整顿,同年12月通过省级验收。2002年5月,生产能力核定为6万吨/年,并换领了相关许可证。矿井开采的是鹤岗矿务局大陆煤矿浅部采剩煤柱,1999年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2000年后未再作鉴定,现开采的11号煤层为高瓦斯煤层。事故当天,矿长邹天宇及44名工人入井作业,11时10分为更换电缆全井停电,但井下人员未撤出。12时50分复电后继续作业,14时50分副井主扇风峒鼓开,井口风门被吹掉,冒出黑烟,20分钟后主井井口也冒出黑烟。技术员周耀华等2人冒险下井发现死亡人员后返回,该矿于15时50分向南山区经贸局报告事故。鹤岗市南山区鼎盛煤矿“7.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适用于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研究人员。通过对这一事故的详细分析,相关人员可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后果,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