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11.29”运输事故讲解了2006年11月29日夜班期间,神华集团某矿井下发生的一起电机车运输事故,导致1名工人死亡的过程、原因及防范措施。事故发生过程中,机运队队长曹某安排电机车司机艾某前往+850水平主石门皮带机尾运料,梁某等人清扫皮带架粉尘。艾某发现电机车照明灯不亮,使用矿灯照明驾驶。在返回途中,艾某撞伤了正在清扫皮带架粉尘的梁某,尽管进行了紧急救援,但梁某因伤势过重死亡。直接原因是艾某驾驶无照明灯的电机车,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349条。防范措施包括严格执行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确保电机车各项保护装置完好。间接原因包括区队干部巡检不到位、梁某未按规定悬挂警示灯和进入躲避硐室、矿对员工安全培训不足。防范措施还包括区队干部全面检查设备安全状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悬挂警示灯和进入躲避硐室、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某矿“11.29”运输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与事故预防,特别是涉及井下电机车运输作业的矿山企业。该文对矿井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区队干部、电机车司机及井下作业人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帮助他们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和原因,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