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410”煤壁垮塌伴随瓦斯大量涌出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4 月 10 日 18 时 50 分,四川省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以下简称李子垭煤矿南二井)3103 南采煤工作面发生煤壁垮塌伴随瓦斯大量涌出较大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29 万元。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监局局长黄玉治作出重要批示,国家煤监局派出工作组赶赴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四川煤监局、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同志带领相关人员先后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广安市政府分管领导,邻水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迅速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抢
2、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能公司)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经过全力搜救,至 4 月 17 日 11 时 54 分,搜救出最后 1 名遇难矿工,救援工作结束。根据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关于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129 号)等相关规定,四川煤监局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川东分局,广安市监察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了四川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410”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下设综
3、合组、责任组、技术组,并聘请省内外 7 名专家参与调查。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李子垭煤矿南二井隶属于广能公司,广能公司是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一)广能公司概况广能公司前身为华蓥山矿务局,始建于 1970 年,隶属煤炭工业部四川煤炭工业管理局。1998 年,国
4、家对煤炭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华蓥山矿务局下放至广安市管理,2000 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2005 年划至四川省国资委管理,重组成为川煤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广能公司下属 22 个二级单位,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加工、煤矿技术服务、煤机研发制造、发供电、小贷、建筑等。煤炭开采为广能公司主业,煤矿分布于四川和贵州两省,共拥有 8 对矿井,主要煤种有焦肥煤、焦煤、焦瘦煤、瘦煤,总生产能力405 万 t/a。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 (川)MK 安许证字20175116810006(企)A,有效期: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二)李子垭煤矿南二井概况1矿井基本情况李子垭
5、煤矿南二井位于四川省邻水县坛同镇、椿木乡,2004 年 4 月 6 日开工建设,2015 年 6 月正式投产。设计生产能力 30 万 t/a,核定生产能力 30万 t/a。矿井开采龙潭组 K1 煤层,煤质以瘦煤为主,煤层倾角 4375、平均 48,煤层厚度 0.533.0m、平均 2.18m。矿井位于李子垭南井田龙王洞背斜东翼,走向长 10.8km,平均倾斜宽 0.6km,面积 6.5km2。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18 年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绝对瓦斯涌出量28.26m3/min , 相 对 瓦 斯 涌 出 量 43.78m3/t , 绝 对 二 氧 化 碳 涌 出量7.56m3/min,
6、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 11.71m3/t。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为不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0051120065044,有效期:2010 年 5 月 19日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 (川)MK 安许证字20175116231824A,有效期:2017 年 5 月 2 日至 2020 年 5 月 1 日。营业执照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623MA64LPUM51,有效期限:长期。矿长: 马文峰,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 19151000102582,有效期:2019 年 4 月 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 日。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建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实施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进行了相应安全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