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南平圩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21000MW 燃煤机组工程铁路厂前站及卸煤线项目“11.7”较大施工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11 月 7 日 11 时左右,淮南平圩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21000MW 燃煤机组工程铁路厂前站及卸煤线项目(以下分别简称“事故工程”、“事故项目”) ,施工工地现场发生坍塌,造成 7 人死亡、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 1000 万元。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副省长杨振超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科学施救、妥善处理、严查原因、举一反三、做好安全工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1 月 12 日,省政府
2、成立了以省安全监管局为组长单位,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淮南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的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 3 名建筑安全专家对事故技术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通过调查取证、 现场勘察、 查阅资料、 技术分析和综合认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并依据 2002 年 11 月 1 日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
3、告如下:一、事故工程概况和相关单位概况(一)事故工程概况事故工程为平圩电厂三期扩建项目, 项目立项、 开工建设等手续齐全,动态总投资 76 亿元, 2013 年 5 月 26 日正式开工,计划 2 台机组分别于2015 年 6 月和 9 月建成投产。 工程所需燃煤由淮南煤矿提供, 经潘集站 (或淮南矿直供线)进入电厂专用线。事故项目卸煤棚地上建筑面积 3350 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3350 m2,上部为现浇排架+钢屋架结构,下部为箱型结构。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采用委托管理模式, 由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力工程公司”) ,成立项目部履行
4、业主管理职责。(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工程业主单位:淮南平圩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圩公司”) ,公司成立基建工程部负责工程现场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并对进场单位实施由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业主单位 3 级资质审查制度。2.工程管理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监理甲级等资质。公司成立项目部,设立安全工程部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工作。项目部规定,混凝土浇筑作业实施由施工项目部质保、安环、工程以及搅拌站、项目部生产经理、监理公司和电力工程公司 5 级审核签字制度。3.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国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可承揽各
5、个行业工程设计。4.项目中标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十三局”) ,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013 年 5 月,该公司中标后随即以司人编201335 号文明确由所属园林公司全权负责组建事故项目部, 并全权负责项目各项管理工作。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批并报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中铁十三局名称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变更为“中国铁建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又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最终变更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但事故项目相关文件资料上该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名称未做相应变更,本报告仍以中铁十三局相称。5.施工方项目管理单
6、位:中铁十三局集团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公司”) ,无铁路工程施工资质。公司成立项目部,设安全、物资、工程技术质量、综合办公室、财务、计划 6 个部门。2013 年 5 月经公司会议研究,委派邢志强担任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刘井德任项目部技术负责人(2014 年 10 月份任项目部负责人) 。6.施工方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淮南市浩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恺公司”) ,实际控制人许涛,无劳务分包资质。许涛聘请李根生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成立由木工、钢筋工、架子工和瓦工组构成的劳务队。许涛、李根生和各班组工头参加由业主单位、施工项目部、监理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会后由李根生将任务分派给各班组,并凭经验指导工人作业,完成施工工序后李根生口头通知事故项目部检查,如未接到整改通知,就实施下道工序。7.工程监理单位: 广东天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安公司”) ,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公司成立以潘殿安为总监的工程监理部,对项目监理咨询服务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8.项目监理咨询服务单位: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公司”) ,具备承担所有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