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黔西南州兴仁县博融养生城一期工程二标段在建项目“825”模板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8 月 25 日, 黔西南州兴仁县博融养生城“博融天街一期b 区车库、物管用房及商业”建设项目在屋面板混凝土浇筑完毕进行表面清光时, 模板及支撑体系坍塌,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00 余万元。事故发生后,省、州领导高度重视,副省长慕德贵、黄家培,州委书记张政、州长杨永英等省、州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者救治和死者善后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同时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接到事故报告后,州委、州人民政
2、府立即指派副州长李杰率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截至当日19 时 30 分许,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基本结束。遵照省、州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成立了由州安全监管局、州监察局、州总工会、州住建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质监局、兴仁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黔西南州兴仁县博融养生城一期工程二标段在建项目“825”模板坍塌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参
3、加,并请有关建筑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鉴定、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发生事故的兴仁县博融养生城(原名兴仁县博融天街)二标段“博融天街一期B 区车库、物管用房及商业”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 8965.11 ,框架结构,由贵州博融养生城建设有限公司(原名贵
4、州博融天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博乐天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州博融养生城建设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竞得该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2013 年 10 月 30 日,兴仁县国土资源局与贵州博融天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兴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 年 11 月 11 日向该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并于 2014 年 7 月 7 日向该公司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该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是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双方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
5、该建设项目由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实际由贵州博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组织施工) ,2014 年 4 月 8 日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系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签订) 。(二)事故企业情况1.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恒辉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西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湾大道丽锦名苑二、三层办公室;法定代表人:黄宗辉;注册资本:叁亿壹仟零贰拾陆万圆整;成立日期:1994 年 6 月 30 日;营业期限:1994 年 6 月 30 日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资质等级(经营范围) :房屋建
6、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二十七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备该项目施工资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283900374W;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桂)JZ 安许证字2004000319(4-1) ,有效期至 2016年 12 月 26 日。2.贵州博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博奥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五峰村 01 栋 1-5 层;法定代表人:崔道明;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 日;营业期限:2013 年 4 月 2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号:522322000134485;组织机构代码:06576101-1。该公司没有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不具备该项目施工资质。3.重庆市和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