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19”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8 时 45 分许,位于浑南西路南阳湖大桥东侧约1000 米处,由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沈阳地铁九号线二十二合同段曹仲站至沈苏西路站区间正线左线隧道 (里程 DK15+025) 发生坍塌事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450 万元。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庞洪波副市长及相关部门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下称“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市政府组成了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陈杰任组长,市安监
2、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地铁指挥部、并邀请市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参加的“1019”坍塌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称“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形成调查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及有关单位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该工程为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工程范围包括:曹仲站至沈苏西路站区间正线。经监理机构审核和建设单位审批,于2016 年 3 月 10 日正式开工。曹仲站至沈苏西路站区间正线采用暗挖法和明挖法施工,暗挖法
3、施工范围包括:曹沈区间起点里程为 DK14+592.365,终点里程为 DK15+579.156(事故发生地为里程 DK15+025 处),左线长度为 985.399m,右线长度为993.507m。暗挖区间施工根据不同的断面形式,分别采用台阶法、CRD 法、双侧壁导坑法施工。该事故段采用台阶法施工。台阶法初期支护工序:超前小导管323.251.8m,纵间距为每榀搭设,环间距为 0.3m ;钢筋网为6.5,150150mm,单层或双层布置;格栅间距 0.5m,采用 C25 网喷混凝土;锁脚锚杆323.252.5m,每榀搭设;二衬混凝土为 C40、P10 防水钢筋混凝土。先施作拱部超前小导管,注浆
4、加固地层;再进行台阶法开挖上半断面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施做上半断面初期支护(工序如上) ;再进行台阶法开挖下半断面,施作下半断面初期支护;再进行待隧道围岩变形稳定后,敷设仰拱防水层,浇注二衬;最后敷设侧墙及顶拱防水层,浇注二衬,完成主体结构。(二)相关企业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9 日,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 338 号,法定代表人卢春峰,注册资本 83771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地铁、轻轨工程建设;地铁、轻轨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地铁、轻轨综合技术开发,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
5、除外) ,机械设备租赁,房屋场地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持资质证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60062562U。、总承包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 215 号,法定代表人赵士兵,注册资本 8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地基与基础、隧道、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公路路基、土石方、起重设备安装、钢结构、特种专业(特殊凿井、钻井、冻结施工、冷冻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类别及等级:
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3001523400049;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证日期:2016 年 3 月 4 日)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工程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2013 年 12 月 4 日获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号: (皖)JZ 安许证字2004000012-814,发证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 。、劳务公司临沂宏华建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4 日,公司地址:临沂市罗庄区罗庄办事处七路中段王庄村 0018 号 1 号楼,法定代表人张发红,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质为砌筑作业分包壹级,业务范围包含砌筑作业分包、抹灰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等。2011 年 4 月 19 日获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号: (鲁)JZ 安许证字2005180074-01,发证机关:山东省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