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新铁路小平羌隧道“4.20”坍塌事故2011 年 4 月 20 日 4 时 05 分左右, 中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兰新铁路甘青段 LXS-8 标小平羌隧道出口掌子面,喷浆作业时拱顶突然发生坍塌,12 名作业人员被掩埋致死。构成生产安全重大事故。(一)事故发生经过2011 年 4 月 19 日 23 时 30 分,钢筋班组安装完成 DK349+035 处最后一环工 22a 型钢拱架,经领工员王伟检查无异常后,喷浆班组 13 人操作 3台喷浆机喷浆。4 月 20 日 4 时 05 分,带班员陈吓文出去组织后续施工材料,当走到距离作业面约 40 米处时突然听见身后一声巨响,回头看见隧道喷浆
2、作业面上方围岩发生了坍塌,导致初期支护的工 22 型钢拱架及喷浆作业台架被砸跨,12 名作业人员全部被埋入坍塌体中,事故发生后,中铁二局兰新线甘青项目部三工区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于 4 时 40 分发现一名遇难者遗体,后因连续发生坍方,抢险工作被迫停止。经勘察事故现场,坍塌范围里程为 DK349+035DK349+050,距离地表深度约 100110m。坍塌岩石块体约 400 方(最大块径约 1 米左右) ,塌腔高 810 米。(二)直接原因1、小平羌隧道岩层倾角较陡,节理发育,岩体破碎,岩层的层间结合力较差,加之小平羌隧道洞顶地表冻土冬春后开始融化,冰雪融水下渗软化软弱结构面,致使围岩抗剪强度
3、降低,是该起事故发生的潜在客观因素。2、施工单位在 4 月 4 日塌方后,依四方商定的会议纪要作为技术交底内容,未单独编制塌方处理方案且未向监理报验,已塌方段施工处理缓慢,在 4 月 5 日至 19 日仅完成初期支护,未及时对上部空腔进行压注水泥砂浆回填处理,没有形成有效抵抗塌方冲击荷载的结构体系。3、由于 4 月 4 日塌方处理施工进度缓慢,拱顶空腔围岩临空暴露过久,引起围岩松动、风化,导致上部围岩抗剪强度进一步降低,引起岩体失稳,导致 DK349+055-DK349+035 段拱顶围岩发生整体坍塌。(三)间接原因1、施工单位安全技术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技术资料管理混乱,检验批
4、报检资料滞后,同一时间的施工日志内容与报检内容不符;技术交底制度不落实,交底资料不全,无初喷砼安全技术交底和两台阶开挖方法的技术交底资料;特别是针对 4 月 4 日塌方,技术交底笼统,仅将会议纪要内容作为交底内容。2、监理单位监理基础工作薄弱,履行职责不力,监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手段弱化;监理日志记录不全面,监理旁站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旁站的现象;检验批及隐蔽工程签字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工程实体在前,审批签字在后的情况;对重大设计变更未严格履行审批职责;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设计施工的情况,也没有按照规定采取停工整改措施。3、 设计单位制定的 4 月 4 日小平羌隧道出口 DK349+055DK3
5、49+035 段塌方处理方案不完善,未向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过程中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措施建议(四) 、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一)中铁二局兰新铁路甘青项目部三工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人员均没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 12 名事故死亡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隐患台账不规范,无整改验收记录;三是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作业队对班组无交底记录,技术资料管理混乱,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四是 3 月 29 日设计变更后,未按照设计变更进行施工,是造成 4 月 4日塌方的直接原因;五是未针对 4 月 4 日小平羌隧道塌方制定施工方案且未向监理报批、备案;六是 4 月 4 日
6、塌方后,没有根据四方口头会商处理方案及时注浆回填,造成上部围岩临空暴露过久,且无围岩量测现场各方签字记录,根据询问和查阅资料,光面爆破无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有超挖现象,存在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二)中铁二局兰新铁路甘青项目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日常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对三工区施工现场管理的违规违章问题检查不到位;二是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甘青项目部仅有 3 名管理人员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工区项目部管理人员均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是对二类变更设计的施工方案审查不到位,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三)中铁二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甘青项目部的监督检查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二是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管理人员无证上岗负管理责任。(四)华铁工程咨询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未按照兰新铁路监理规划要求编写风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致使现场监理人员无法辨识隧道风险源监理管理方法及要点;三是现场监理人员岗位履职不到位,监理日志内容不全,旁站记录不全,检验批及隐蔽工程签字审核不严,存在工程实体在前,审批签字在后的情况;四是发现问题不能及时采取果断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