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爆破工应知应会讲解了井下爆破作业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规程。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在爆破工监护下运送;爆炸材料需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且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混装。文件强调,井下爆破工作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且在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文中还明确指出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制”,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特定类型的电雷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在高瓦斯矿井等区域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此外,文件规定了爆破工对炸药、电雷管存
2、放的具体要求,如分开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存放于安全地点。装配起爆药卷时,需要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地方进行,避免电雷管受损。装药前要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并确保各药卷密接。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或其他可塑性材料封实,严禁用煤粉或其他可燃物作封泥。最后,文件明确了炮眼深度和封泥长度的具体要求。井下爆破工应知应会适用于煤矿及其他有类似井下爆破需求的矿山企业中的爆破工及相关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从事爆破作业的工人、负责爆破材料管理及运输的人员以及参与爆破安全监督的管理人员。此文档为上述人员提供了详细的爆破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标准,有助于确保他们在执行井下爆破任务时能够遵循严格的安全程序,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