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当前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本人做为长期工作在一线是安监人员,针对当前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一、乡镇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剖析一、乡镇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剖析(一)安全意识淡泊。有的单位、职能部门及乡镇办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还存在轻安全重生产现象。有的煤矿老板安全意识缺乏,对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下达的整改指令,置若罔闻,不理睬、不落实。有的单位和部门的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存在畏难思想,不愿深入井下作业现场,工作措施停留在口头上,在笔录上。(二)现场管理混乱。受金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煤
2、炭行业经过前几年的“黄金”阶段,进入市场相对疲软,煤价暴跌的调整阶段,有的乡镇煤矿为了筹集资金技改或扩能,违反安全生产规律盲目组织生产,打乱正常采掘部署,随意增加掘进头与采煤头,超深越界、乱采乱采,甚至风井、副井一起上,两井出煤、多井出煤,现场管理比较混乱。(三)安全监管松懈。有的监管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在查处超深越界、违规生产等问题上,讲人情、心慈手软。有的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认为井下监管工作辛苦,能省则省,能带过就带过。监管人员处罚不到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实行跟踪整改,该罚款的没有罚款,该停产整顿的没有停产整顿,结果埋下了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3、(四)安全基础薄弱。有的煤矿企业长期重生产轻安全,安全设施没有满足“三同时”的要求,安全设备老化,根本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由于安全投入不到位,致使煤矿企业抗灾能力偏低。有的煤矿矿长文化程度低,缺乏安全法律常识和技术知识,从业矿工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安全素质低、流动性很大,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差,加上煤矿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导致煤矿“三违”行为屡禁不止。二、对策研究二、对策研究(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监管体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抓实、抓细。要进一步理顺监管体系,乡镇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监管责任主体,煤炭部门负责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技术指导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超深越界开采、非法矿生产的打击与管理,安监部门负责综合监管,公安、电力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行动。(二)加强安全监管,突出基层管理。加强技术管理,严格落实瓦斯地面抽采措施“一通三防”专项措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和“三专两闭锁”的规定,严防瓦斯事故;严格落实“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措施,严防水害事故。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井口检身等制度,严查“三违”行为,加强顶板、机电、运输、放炮作业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管理,煤矿用工必须签订用工合同,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井下意外伤害保险,
5、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三)加强安全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实行全员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都必须通过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培训,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配足技术力量,每对矿井必须根据生产规模、灾害程度配备 1-3 名专业技术人员,并报煤炭部门考核认定备案;突出矿井必须建立防突专职机构,根据需要配备防突专业技术人员,6 万吨/年以上矿井必须配备辅助救护队,队员不得少于 6 人,并经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强化科技兴安,推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推广正规化回采、单体液压支护和柔性掩护支护。推进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标准化作为事关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煤矿强
6、基固本的根本途径,全面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建立煤管站安监员和乡镇干部联合驻矿监管制度,驻矿安监员和乡镇驻矿干部对所驻矿井实行全面监管,负责所在乡镇和煤炭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所驻煤矿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指令,对火工产品、准销证、煤炭税票的供应和相关证照的初审把关。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检查信息通报制度。煤炭、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书面互相报告。建立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必须责令停止生产,对重大隐患进行登记和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挂牌整改,隐患没有整改好,不拆牌,不消号,不准恢复生产。(五)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保留“一套生产系统、一个法人主体、一个采矿权人”的要求,凡发现风井、副井出煤,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和施工,对拒不执行指令,仍然我行我素的,要坚决取消其保留矿井资格和被整合矿资格并依法予以关闭;凡发现煤矿有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责令煤矿撤出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