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资料室、图书室岗位职责讲解了档案室、资料室、图书室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具体职责。文件强调了非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进入这些区域,并禁止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以及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文件还指出,严禁随意拉接电气线路和设备,并要求在下班前严格检查电气设备,确保电源切断且门窗关闭。此外,文件强调了学习消防知识和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的重要性。档案室、资料室、图书室岗位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学校、图书馆等机构的档案室、资料室、图书室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该文件为这些岗位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这些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