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讲解了为加强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环境污染而制定的具体规定。该办法明确了危险废物转移的定义,即以贮存、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为目的,将其从移出者的厂区或场所移出、交付运输并移入接受者的厂区或场所的过程。文件详细规定了危险废物移出者、运输者和接受者的具体责任,包括包装、告知、标识、装载、资质、核对、应急处理、安全运输、核查、报告和退运等。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环境保护部门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与审批程序。此外,文件还涉及了非法丢弃或遗撒危险废物的责任认定,以及因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理措施。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移出者、运输者和接受者。该办法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