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管理办法讲解了公司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规定,旨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的保障体系要求。该办法明确了环境和工业卫生的具体定义,包括大气、水、工作场所中的有害物质、生产性粉尘及工作噪声等。文中指出,行政部为环境监测和工业卫生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法规实施情况,组织监测环境质量及工作场所工业卫生状况,制定治理规划及施工、验收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环保和工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设备购进时,需同时购进相应的环保及工业卫生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设备不得投产使用。生产部门应遵循用低毒、无毒材料代替高毒、有毒材料的原则,使用新化学物品时应附带毒性鉴定资料并
2、采取防护措施。已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部门需按“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有污染物处理设施的部门应正确使用和维护处理设施,不得擅自停用或拆除。各级组织和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环保及工业卫生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于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特别是涉及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和工业卫生问题的企业。该办法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管理和操作指南,帮助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用于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领导和职工,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