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讲解了公司加强安全环境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了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性作用。文件指出,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应覆盖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贯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教育内容应包括环境安全思想教育、环境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和技能教育、安全伤亡事故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法制教育五大方面,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同时,文件还详细规定了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各类工程管理人员的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要求,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标准。对于新工人,文件明确了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要求,包括分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个层次的教育内容和时间安排。此外,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也得到了特别强调,内容涵盖持证上岗、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技能和危机情况紧急处置等方面。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分包单位,特别是工程项目部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后勤人员等。该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