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安全例行检查操作规程1、目的为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此操作规程。2、适用范围适用于例行检查员。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管理职责安全科负责检查执行情况,例行检查员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5、内容与要求5.1 工作程序对进站经营客运车辆逐一对转向、制动、传动、灯光、轮胎、悬挂、车身随车安全设施等安全部位进行检查,作好原始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否则,不得签发车辆辆例行检查单。若有不服从检查者,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便于及时制止和处理。5.2 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内容5.2.1 转
2、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5.2.2 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刹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5.2.3 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5.2.4 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5.2.5 轮胎: 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 (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 3 .2mm ,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 1 . 6mm ) ;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 (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 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轮
3、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气压符合要求。5.2.6 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5.2.7 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采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的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5.2.8 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防滑链(在冰雪天气时) ;灭火器在有效期内。5.3 工作要求5.3.1 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站上的安全管理规定。5.3.2 严守劳动劳动纪律及工作职责,不得离岗,串岗,不得在岗位上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并妥善妥善处置应对各种突发事件。5.3.3 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施及器材,并能应用到工作中。5.3.4 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必须严格仔细,不得检“人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