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GB14585-1993讲解了铀、钍矿开采和选冶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控制原则以及相关要求。该标准确立了对放射性废物从产生到处理的全生命周期进行严格监管的基本框架,涵盖废物管理设施的设计、运行直至退役的一般要求。对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铀、钍矿冶设施在运行及退役阶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该规定提供了详细的管理指导,确保这些废物能够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同时,对于已经在运营中的铀、钍矿冶设施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本标准也提出了具体的操作规范。此外,对于非铀、钍矿采冶作业中产生的具有放射性核素含量超标废物的管理,同样建议依据此标准执行,以保证所有涉及放射性物质的废物都能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妥善处理。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GB14585-1993适用于铀、钍矿冶行业内的各类企业,特别是那些从事新建、改建或扩建铀、钍矿冶设施的企业。它不仅为这些企业在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提供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技术依据,也为在役设施的日常运营和最终退役阶段的废物处理提供了操作指南。无论是铀、钍矿冶直接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还是其他可能含有超标放射性核素的废物处理工作,相关企业和单位都应当遵循这一标准的要求,确保放射性废物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