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一、从事电梯维修工作的维修工应具备必要的电梯知识或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维修工操作证上岗”。必须在上岗前先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维修工须经单位指定医院的检查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三、 电梯维修中有关电的作业部分应遵守天津市供电局颁布的“天津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天津地区电梯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以及“天津地区的电气工程安装标准”中有关规定。四、维修工作必须二人以上方能进行,作到有呼有应,现场操作中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并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五、工作时,应该精神集中,不得说笑打闹,擅离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操作。六、维修工操作时必须带好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不得无证上岗。七、一般不带电作业。当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经验的技工操作。八、保养维修时应在端站悬挂停梯作业指示牌。九、维修工在进行施工任务项目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技术管理人员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十、维修工必须学会触电急救方法,并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会识别和使用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材。十一、发生(重大)设备人身事故时,应先进行应急处理,抢救保证人身安全,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