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讲解了特定餐饮场所及活动中的食品留样管理要求。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需留样。留样工作须由专人负责,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留样食品应在操作过程或加工终止时采集,不得特殊制作。原则上,留样食品应涵盖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特殊情况可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条件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若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该制度旨在确保食品安全,通过规范的留样管理,为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提供科学依据,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