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教育工作制度讲解了矿务局和矿在安全教育方面的具体要求与措施,包括每月拟定下月的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并提交安全办公会议讨论,确保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该制度强调党、政、工、团各级组织需齐抓共管,结合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安全教育。内容上既要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也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正反两方面教育,形式多样如讲座、培训班等。新工人必须接受不少于两个月的三级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每周二、四为安全思想教育日,周五为安全技术教育日,利用班前(后)会时间重点培训职工安全法规和技能,每次教育时间不少于40分钟。区队班组定期对带班区队长、班组
2、长、重点工种人员及外围闲散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针对安全不放心职工集中办班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消除违章现象避免事故发生。安全教育部门要认真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教育情况,专人跟班考核,做到每月总结通报一次,奖优罚劣。煤矿安全教育工作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和单位,特别是那些涉及井下作业的煤矿企业。它不仅适用于一线生产工人,也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来说,这一制度明确了他们需要接受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并通过考核后才能正式上岗。对于已经在职的员工,该制度规定了定期的安全思想和技术教育,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持续更新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此外,该制度还特别强调了对带班区队长、班组长以及重点工种人员的重点教育培训,确保这些关键岗位的人员具备更高的安全素养,从而保障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