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施工管理制度零星施工管理制度1、在运输场所,3 人及以上从事小型检修、安装、撤除等工作,实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的规定。2、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由队部值班领导签发,制定安全措施,明确施工安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否则不准施工。3、施工安全负责人负责向全体施工人员传达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如果安全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施工负责人必须与签发人联系,经签发人同意修改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任务书以外的其它工作。4、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一式 4 份,一份留存队部,一份交安全科,一份交调度室,一份交与施工负责人现场执行工作完毕交回队部备查。5、大型设备的安装、撤除、改造及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不得以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代替,否则,视为严重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