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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井信号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6817 上传时间:2022-03-06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6.0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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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井信号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立井信号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皮带工区立井信号工是立井信号系统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职工作岗位上的安全生产工作。立井信号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信号系统、三大规程,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第 1 条、认真执行矿规、矿纪,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第 2 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设备巡检制度,保证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运行。第 3 条、工作时精力集中,发送的信号应及时、准确、清晰,发 送提升信号后,应目视箕斗方向,手不离停点,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及事故。第 4 条、装载定量斗时应在

2、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按照规定装载量装载,保证绞车正常提升。第 5 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二、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第 6 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与立井信号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第 7 条立井信号工对信号、提升设施的完好状况负责;第 8 条立井信号工对所发送信号清晰、准确程度负直接和主要责任;第 9 条立井信号工对装载系统的使用和装载量负责,出现事故负直接责任;第 10 条立井信号工在副井因检修、故障等原因安排主井临时上下人时,对乘罐人员的安全负责,出现因信号原因发生事故时负直接责任;第 11 条对发生的装载、提升事故有信号保留和现场秩序保护的权利;第 12 条立井信号工有对所操作设备负责,并积极提供现场使用情况、维护情况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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