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讲解了矿井防尘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规范,明确了各个部门在防尘工作中的责任范围。通修段负责井下防尘工作的全面管理,包括现有防尘洒水主干管路和主要进、回风大巷喷雾洒水设施的安装、检查、维修,以及新掘巷道防尘洒水管路和喷雾洒水设施的铺设安装,并且承担矿井主要巷道的洒水降尘、积尘清扫和巷道冲刷任务。采、掘段方面,岩石掘进段和采煤段各自负责本工作面及作业区域内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确保巷道积尘的清扫和冲刷。机电科需保障防尘设施在其单位内的正常运行,特别是静压供水池的蓄水工作,以确保防尘用水连续供应。运输段负责其产尘工作岗点附近100米区域内的巷道清洁。技术科则负责设计矿井
2、巷道延伸过程中的防尘洒水系统,遵循“三同时”原则,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此外,矿井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描述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例如要求通修段每天检查责任区内的防尘设施,及时处理故障,保持运输巷道无煤尘堆积,定期安排和检查矿井防尘工作并记录考核结果。机电科要保证防尘供水的稳定性,各作业单位需做好防尘设施使用维护、巷道清洁记录,标注平面实测图上的防尘设施情况,执行综合防尘措施等。对违规行为设定了具体的考核制度,如未按规定喷雾降尘、未按时上报防尘工作量等情况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矿井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生产运营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井下作业的企业。该规定为这些企业的防尘设施管理和维护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井下作业环境符合健康和安全标准。具体来说,它适用于矿井内部各个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通修段、采掘段、机电科、运输段和技术科。对于这些部门而言,该规定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有效减少因粉尘引发的职业病风险,保护员工身体健康。通过详细的责任划分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它为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适用于需要进行防尘管理和设施维护的所有相关岗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