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隐患排查制度矿井隐患排查制度一、日检制度1、为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2、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对隐患排查整改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3、严格执行矿领导跟班制度,队长、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矿领导检查落实,对井下各系统环节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4、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5、当日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实行隐患整改复查闭合管理,由当班安全员进行复查,信息站信息员填写隐患整改
2、复查闭合台账。6、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7、矿领导按照相关要求带班下井作业,次数不少于相关规定,并有记录。认真填写班前会议记录、带班日记、交接班登记和信息反馈卡。8、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对井下安全生产环节检查应不留死角,不漏点、不漏面,严格隐患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9、技术人员每天下井对各项工程建设的技术参数、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安排落实,施工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规程或相关规定的,责令重新处理,并根据相关处罚标准落实进行处罚到位。二、周检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煤矿实际,特制
3、定本制度。2、按照规定,由安监科组织,积极开展每周的自检自查工作。3、参与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对各系统严查严治。4、查出隐患必须有隐患检查记录登记台帐,按照“三定五落实”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5、检查结果及上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在周二的安全办公、安全例会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对照标准,从重处罚。6、隐患整改结束,相关检查人员必须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查验收,填写隐患整改闭合台账。7、加强周检档案管理工作,所有原始检查记录台帐,整改验收台帐,必须收集整理,由安监科建立档案进行保管。三、月检制度1、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
4、法规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矿每月对井上下各系统、相关软件资料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排查。3、矿月检参与人员: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技术员、队长、班长、安全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检查范围及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各工种软件,员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2)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3)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具体,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员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网络。(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
5、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整改防范措施。(6)对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测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7)对矿井职业健康体系、风险预控体系、各项培训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4、明确工作职责,按照隐患整改压力层层传递原则,各负其责,根据隐患类别,落实专项资金逐条整改,限期整改隐患实行专人负责,随时跟踪督促,保证整改效果及进度。5、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6、矿每月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7、每月底召开隐患整改分析会议,及时总结隐患整改的过程中难点问题,整改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对当月隐患整改先进工作人员进行表扬,整改成绩差者给予处罚或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