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班组长安全行为规范讲解了掘进班组长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与行为准则,以确保作业安全。该规范阐述了掘进班组长进入工作地点时要与上一班进行现场交接班,详细检查工程质量、顶板、通风、机电及运输等多方面情况,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对于上一班遗留的隐患问题,规定必须先处理再开展新作业,严禁边生产边处理隐患。在作业过程中,班组长需随时监督作业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标准,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行为,防止违章操作。面对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应立即安排处理,必要时坚决停产直至隐患排除,贯彻不安全不生产的理念。班组长还应在作业现场持续流动检查,发现隐患迅速处理。遇到停电、停风或有害气体超限等突发状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听从专业人员指挥,将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最后强调树立整体观念,为下一班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按规定认真完成交接班。掘进班组长安全行为规范适用于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各类矿山企业中从事掘进作业的班组长。这些班组长负责组织和管理掘进班组的工作,他们需要严格按照本规范执行各项安全措施,保障班组成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本规范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对掘进作业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