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班组长安全行为规范采煤班组长安全行为规范(1)进入工作地点,首先和上一班认真进行现场交接班,对上一班的工程质量,顶板、通风、机电、运输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2)对上班遗留下的隐患先处理好再生产,不得边生产边处理。(3)落实煤矿“三大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4)在工作中对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安排处理,需停产处理的坚决停下来,处理完毕再生产,做到不安全不生产。(5)在作业现场要不间断地对本班作业范围流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由于作业点情况变化,随时调整作业人员,并及时向队长汇报。(6)作业地点突然发生停电、停风、有害气体超限以及其它危害因素时,立即停止作业,听从瓦检员、安监员的指挥,将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与矿队取得联系。(7)作业地点发生地质变化、冒顶等事故应先和矿调度室和队部取得联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违章指挥。(8)树立整体观念,给下一个班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按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要求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