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处理集团公司各生产矿(煤业公司)井下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2、参加抢险救灾方案的制定,编制具体的救灾行动安全措施,科学严细地组织救灾工作,确保救护全过程的安全。3、参加集团公司各矿的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反风演习、熟巷预检,组织其它需要佩带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4、参加审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协助各矿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5、搞好日常的战备值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装备配备、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随时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6、负责集团公司各辅助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帮助各辅助救护队提高战斗力。7、负责协助其他部门和矿井搞好职工救护知识的培训和自救教育工作。8、积极完成全国矿山救护中心所担负的跨地区抢险救灾支援任务和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