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掘进副矿长在煤矿企业中的核心安全职责。该文件明确了掘进副矿长需遵循“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承担掘进系统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确保各岗位责任明确并可考核;负责按照既定工艺和技术要求指导掘进施工,特别是针对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施工措施;监督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管理,检查顶板管理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确保人员按章操作。此外,还强调了防突、探放水等重要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以及干部跟班制度的执行。掘进副矿长还需推动掘进系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参与各类安全检查与评审活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制止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同时,该文件指出其应参与审查矿井的中长期规划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在事故发生时参与救援和调查工作,确保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的地下矿山企业,尤其是那些从事井下掘进作业的企业。具体而言,本文件为掘进副矿长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它不仅适用于直接从事掘进工作的管理人员,也对其他相关岗位如技术员、安全监察员等具有参考价值,有助于提升整个掘进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