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副井(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掘进副井(区)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件明确了掘进副井(区)长需要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对开拓掘进工作承担分管责任。文件描述了掌握采掘比例关系的重要性,以提高单进,并与井(区)主任工程师合作平衡掘进工作。文中强调了贯彻执行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井区能够顺利完成开拓掘进等安全生产任务。此外,掘进副井(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阐述了参与负责抓好开拓掘进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现场施工质量的必要性。在落实开拓掘进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步落实安全措施。文件还指出对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不安全不生产,同时要认真落实整改上级提出的隐患和措施。对于掘进生产、人身事故,掘进副井(区)长需负责组织追查讨论处理,参加全井(区)安全大检查和掘进工程移交,组织落实有关隐患、问题。最后,文件提及负责对全井(区)开拓、掘进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掘进副井(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中的煤矿企业,尤其是涉及井下开拓掘进作业的企业。该制度主要针对掘进副井(区)长这一职位,明确了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适用于指导相关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有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该文件不仅为掘进副井(区)长提供了工作准则,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提升整个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