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副井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副井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征税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本矿的指示决定等,对其领导范围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2、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和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备、工具、原材料、工作地点和用房的安全卫生。4、按时提出车间安全技术的措施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5、制定或编制作业计划和规程,做到符合安全生产需要。6、制定和修护机修车间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并负责贯彻执行。7、对本矿井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对调入矿井的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对待特种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坚持持证上岗。8、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遇到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本矿或上级领导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工作,拟定整改措施督促检查有关方面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