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程质量考核制度掘进工程质量考核制度(一)为加强井下掘进工作面巷道的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掘进专业“管理制度”对掘进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二)煤矿成立工程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标准和考核计划,由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掘进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变化需改变巷道布置、断面、支护参数时,技术部门及时调整考核计划。(三)煤矿设立专职工程质量考核员,每个掘进工作面每班设一名兼职工程质量管理员进行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做好原始检查记录。(四)专职工程质量考核员上井后,根据检查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工程质量考核评定表。(五)掘进工作面必须配齐质量检查的各种工器具。现场检查必须使用工器具进行,取得现场准确的数据资料。(六)每月技术部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按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对掘进巷道工程质量进行一次验收,做好记录。(七)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施工技术工作月度总结,认真填写掘进巷道施工技术工作月度总结表;掘进巷道单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竣工验收,编制掘进巷道竣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