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讲解了掘进区为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全员安全管理意识,实现安全生产而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并规定各班所有工作在开始前和过程中排查出的问题由班、队长现场确认并处理,遗留问题需向值班室汇报并交接给下一班,确保连续处理,未处理好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隐患排查采取人人参与的闭环管理模式,从排查隐患到提出问题、安排解决人、限期处理直至专人验收。区分队(工段)建立安全生产问题排查治理台账,详细记录隐患信息及处理情况。针对上级领导或职能科室下达的隐患问题,由当天值班人员填写台账并在交班时安排解决人限期处理。区长对全区隐患排查治理负总责,督察落实整改工作,各队(工)长为本队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队隐患排查及整改。对于未按时整改的问题,将对责任者处以罚款。掘进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适用于煤矿掘进区等类似地下作业环境中的安全管理。该制度特别适用于那些需要严格控制安全风险,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无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它不仅适用于掘进区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也适用于与掘进区有业务往来或协作关系的相关方。通过实施该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流程,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