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矿井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一、全矿职工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二、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安通科统一管理。三、对“三违”屡教不改,严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管理人员不严格履行职责酿成安全事故者等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四、年终没有违章现象的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加倍返还。五、安全风险抵押金暂定为每年 60 元,每年的元月份开支时从每人的工资中扣出。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