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制度讲解了矿井中多处位置需设置防尘管路的要求,包括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等,规定胶带巷和胶带斜井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区域每100米设一个三通口。该制度描述了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配备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在进、回风巷及大巷安装净化水幕,确保其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且雾化良好。阐述了采掘工作面的机器需有内外喷雾装置,放炮作业时采用湿式打眼和水炮泥,在放炮前后进行洒水和冲洗巷帮的操作规范。明确了厚煤层及中厚煤层逢采必注的原则,特殊情况下须经批准才能不注水;薄煤层也要遵循相关规定进行注水处理。文件还提及不定期冲刷积尘的具体要求,如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
2、冲刷一次积尘,并对积尘厚度和连续长度进行了严格限制。强调隔爆设施的安装要符合规定,同时健全防尘制度,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确保记录、图纸、台账齐全准确。此外,按照规定执行矿井粉尘分析、化验、测定工作,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粉尘测定仪器。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企业,尤其是从事矿井开采活动的企业。它为井下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旨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减少因粉尘引发的职业病风险。此制度对于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不仅适用于新建设的矿井项目,也适用于已有矿井的安全改造和技术升级过程。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降低矿井内的粉尘浓度,改善井下空气质量,进而提高整个矿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