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纪检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保证和监督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第二条 监督检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第三条 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等工作,涉及到党员干部违章违纪问题的,提出党内处理意见。第四条 加强对企业职能部门遵纪守法检查和效能监察,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物资、材料、配件等合理采购和使用。第五条 加强对员工群众的法纪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为公司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安全生产等各项目标的完成。第六条 负责公司公共安全管理专业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文化娱乐场所、重大文体活动,公共文体设施和稳定工作等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第七条 紧密结合公司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安全责任区竞赛活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