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及国家关于通风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矿山井下采矿通风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井下通风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一般要求1、本矿井采用两翼抽出式机械通风,必须保证井下各个作业地点的风量、风质、风速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规程规定的标准。在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有效风量率不低于 60%,氧气不低于 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 0.5%,一氧化碳不得超过 24PPm,二氧化氮不得超过 5PPm,风源含尘量不应超过 0.5mg/m3。2、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下表
2、要求巷道地点最低风速 m/s最高风速 m/s回采矿房0.154掘进巷道0.254运输巷道0.56中段主要进、回风道8第二章主扇管理3、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4、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 lOmin 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其反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 60以上。5、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主扇工每班都应对扇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6、在机房醒目处要悬挂主扇工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建立主扇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点检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薄等记录。7、因检修、停电或其
3、他原因倒换主要通风机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8、采矿车间机电部门至少每月检查 1 次主扇,作好检查记录备查。改变主扇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编制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必须检测调整后的主扇性能。9、主扇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因故停机要立即上报安全处。未经过主管经理和部门同意私自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造成后果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10、每年应至少组织 1 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 1 次反风演习。第三章局扇管理11、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12、压入式通风必须设在新鲜风流中,局扇离巷道地面距离不低于 30 厘米并固定。13、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 lO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 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 lOm,抽出风筒的人口应滞后压人风筒的出口 5m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