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经营副矿长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要求。该文件明确了经营副矿长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这一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文件强调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为井下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人力、物力、财力优先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保证安技措、通防和安全奖励三项专用资金及时到位并按计划完成。文件还提到按时参加本单位安全办公会,向矿长汇报分管业务情况,针对日常管理问题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此外,经营副矿长应定期参与安全大检查,深入井下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降低消耗,提供优质的材料设备,完成下井和抓“三违”指标。经营副矿长还需参与质量
2、标准化建设,协助生产矿长抓好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组织回收机电设备及废品材料,确保生产场所清洁卫生。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把控销售采购关,杜绝采购假冒伪劣材料设备,搞好修旧利废,确保检修质量。最后,在事故发生时,经营副矿长应积极参加抢救工作,保障抢救物资和资金需求,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经营副矿长岗位人员。这些人员需要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行职责。该责任制不仅适用于大型煤矿企业,也适用于中小型煤矿企业的经营副矿长,帮助他们了解如何在各自的岗位上落实安全生产政策,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通过遵循此责任制,经营副矿长可以更好地协调资源,优化安全管理流程,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