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协助队长做好机电安全、设备安全运行等方面的工作,对分管全队机电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负责本队的有关设计、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并负责贯彻实施。(三) 协助队长加强对员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 推广安全技术的先进经验。(四)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上,要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相关内容。(五)负责监督全队员工按“三程”作业,狠抓“三违”现象。(六)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七)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队长反映,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八)协助做好本队的包保班组建设工作,对“一班三检”、“三违”教育处罚和班前会等各种制度的日常贯彻落实情况,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九)负责分管电气设备的维修、检查、保养工作,合理配备机电维修人员,使设备完好情况符合防爆标准和硐室机电质量标准化,做好文明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