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副矿长岗位安全责任制机电副矿长岗位安全责任制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令、指示、决定、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协助矿长具体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和各生产系统中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按照规范组织有关机电方面的技术改造、设计、安装、维修和检查,及时编制、贯彻和落实各项机电安全技术措施;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制定的技术管理责任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各种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查、试验、维护和更新;4、组织、参与重大机电事故的处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救与处理;5、不断完善低压供电系统中的三大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设备设施,确保井下各采区低压设备设施的防爆率达到 100%;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和岗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机电)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类技术性检测、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