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付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付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协助矿长贯彻党的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矿井机电运输工作负责,对矿长负责。二、督促检查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完成矿下达给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指标。三、教育本系统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三大规程”组织生产。四、组织指定、修订和审批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抓好机电设备的安全检修。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次数。六、按时参加安全会议,组织机电运输方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指定安全防范措施。七、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系统职工追查、分析、处理,严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八、组织新技术、新设备的技术推广工作。九、组织本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十、负责大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抢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十一、定期召开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十二、每年指定出本系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 工作安排中。十二、有权拒绝和执行上级有关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指令,并及时提出不执行的理由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