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合作坑口(选厂)负责人安全职责.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9032 上传时间:2022-03-07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5.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作坑口(选厂)负责人安全职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合作坑口(选厂)负责人安全职责合作坑口(选厂)负责人安全职责合作坑口(选厂)负责人是指合作口(选厂)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合作坑口(选厂)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管理所合作坑口(选厂)的安全工作。合作坑口(选厂)负以下责任。 1、认真贯彻招待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全面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指令。结合所合作坑口(选厂)具体情况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领导编编制、审查所属坑口(选厂)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3、组织编制、审定所属坑口(选厂)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2、制。4、领导所属(辖)坑口(选厂)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5、制定所属(辖)坑口(选厂)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6、对所属(辖)坑口(选厂)所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整改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做好所属(辖)坑口(选厂)发生的重大事故分析、处理工作,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7、合作坑口(选厂)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救灾,并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召请就近的救护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8、组织本单位协助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矿山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